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红、黑名单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文旅发〔2020〕88号)文件精神工作要求,经各类文化和旅游市场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自愿主动申报、所属县(市、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红名单认定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拟推荐盐城市大丰半岛温泉酒店有限公司参加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红名单认定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11月26日—12月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来电并同时以书面方式提供事实理由和相关依据、证据,以及反映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反映机构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联系电话: 0515-86664419;地址: 盐城市盐马路246号市级机关办公区419室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